高纯简介
高检督办(2007)102号
《关于高纯案的督办通知》
高纯简介
高纯,1988年毕业于湖南中医学院。曾任中国医药工业公司岳阳中湘康神药业工程师、《中国消费者报》社等媒体特邀记者,在湖南、湖北、广东、浙江、云南、北京等地卧底调查药品注册作假、新药资料和新药证书买卖、假药制造、非法临床试验等黑幕。
1994年,因举报康神药业与湖南省药监局、国家药监局官员相勾结,在新药注册中大规模造假而惨遭打击报复:被停职反省、打伤致残(耻骨骨折移位,伤残捌级)、无故开除,扣上“诬陷领导、破坏生产”的“罪名”。
2000年10月26日,《工人日报》报道此案真相后,罗永清总经理指使人发出《致工人日报党组主编的万言书》,诋毁《工人日报》蔡金和、陈明两位记者;在公司内张贴小字报、召开“批高纯爱企业”会议,党委还出面逼迫高纯妻子与其离婚。
2006年,因举报武汉大学中南医院非法临床试验、销售假药案,被中南医院和湖北省药监局设局栽赃陷害,给高纯扣上“毁坏著名医院和教授荣誉”、“盗窃医院财物”等“罪名”。
2003年4月,因起诉国家药监局官员失职渎职、包庇纵容、参与新药研究作假等事实后,被禁止参加执业药师的考试认证,禁止在医药领域就业,诬陷高纯起诉国家药监局是“与政府作对、与国家为敌”,是“神经病”,身份证内嵌入不良信息而备受欺凌,至今受到社区、街道、信访局、驻京办、公安的全方位监控。
高纯对国家药监局行政诉讼一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定为不予受理、驳回上诉。裁定书号为:(2004)一中行初字第305号、(2004)高行终字第184号。多次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诉,至今没有结果。在国家药监局郑筱萸局长失职渎职等,2007年被判处死刑16年后,仍然得不到公正判决。
高纯从1994年到2007年长达13年的调查分析,揭示了中国新药泛滥、药价虚高与国家药监局郑筱萸局长等一批官员腐败相关联,并于2006年11月发表了《我的中国梦—期待国家药监局能直视存在的问题,尽快拨乱反正,真诚地为人民服务》。
2005年郑筱萸案发免职,2007年对外公开双规并判处死刑,国内外媒体广泛报道高纯事件。高纯被中央电视台、凤凰电视台、南方报系、学习时报等电视台、报刊杂志、网络广泛报道关注。评为中央电视台2006年度3.15红黑榜“质量先锋”、 2007年十大健康英雄、2007年法制新闻人物候选人、2007年中国最具影响力人物候选人、2007年中国魅力50人候选人、2008年感动中国候选人等。
随着媒体的大规模报道,高纯的人身安全受到了更严重的威胁,隐姓埋名求生存。虽躲过数次陷害,但还是被岳阳市驻京办多次非法拘禁和遣送回原籍岳阳监视居住。
李鹏、朱镕基、温家宝三任总理都对高纯案件有过批示,贾春旺总检察长于2007年指示落实政策,最高人民检察院在2007年6月5日,还下发了“高检督办(2007)102号《关于高纯案的督办通知》”,要求为高纯平反昭雪。
高纯无数次去北京,请求按《高检督办通知》落实政策时,官员们都说“高检不可能为高纯下达督办通知”,每一次都被非法截访、非法拘禁、遣送回原籍岳阳。2010年1月9日在北京,高纯被跟踪的岳阳市信访局、驻京办、公安局的周翔等官员非法拘禁、殴打折磨致两肺淤血、胸腔积液、急性心肌梗死、两次休克,在北京天坛医院、阜外医院作了抢救性心脏手术才得以活命。
2022年10月,岳阳市政府才承认《高检督办通知》在岳阳市检察院“确有存档”;2023年6月,湖南省检察院才承认高纯出示的《高检督办通知》复印件是真的。
湖南省检察院以“对上不对下、保密法规、职能变换”等为幌子,拒不告知、复制督办结果,继续忽悠、欺骗,甚至诬陷高纯为“非访”。2023年7月17日,省检莫宏伟处长,叫来芙蓉区马王堆派出所蒋有斌副所长,用手铐铐走高纯,继续对抗最高人民检察院。
2023年9月,高纯再次前往北京,向最高人民检察院、中纪委,继续反映高纯案件,请求肃清郑筱萸余毒,落实“高检督办(2007)102号《关于高纯案的督办通知》”,为高纯平反昭雪。
2007年,高纯创建《中国质量先锋网》31577315.com,任该网站站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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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继上海、浙江温州“染色馒头”事件后,近日辽宁沈阳“毒豆芽”事件再次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至少在沈阳,工商、质监、农委、卫生四个部门没管住一根小豆芽――从生产加工到流通销售都没管住。应该让法律的震慑力量明确告诉渎职者――你,有可能是下一个郑筱萸!
继上海、浙江温州“染色馒头”事件后,近日辽宁沈阳“毒豆芽”事件再次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一个小小的“豆芽”在政府的职能管理中牵涉到了工商、质监、农委、卫生4家。而在过去的实际管理过程中,却形成了好事“人人都管”、坏事“人人不管”的局面。
这个时代,我们还敢吃什么?
――面对一起比一起恶性的食品安全事件,公众恐怕要发出这样的诘问。
难道没人管他们了,难道成吨的有毒食品都是有人养无人管的“私生子”吗?
――随之,这样的诘问也会发出。诘问多了,的确影响食欲,但不“问”不行啊!舆论监督的发问,虽然不能彻底杜绝丑行,但可以让“李鬼们”有所收敛,动作小一点;可以让有关部门有所敬畏,动作大一点。舆论力量可以是一条鞭子,督促一些人收手,又督促了一些人出手。出手的力度大了,一些人才有收手的可能。
不问不行啊!不是公众杞人忧天,不是大家少吃萝卜淡操心,而是有毒食品来势太凶猛,从早晨吃的油条开始,到晚餐,我们都得时刻提防着,不防不行啊!从苏丹红开始,有一些丧尽天良的食品加工厂一遍又一遍地给中国人普及着“化学课”,把一些《化学》、《物理》课本里的化学物质往我们胃里填塞――像全聚德的“填鸭”工艺一样。连小学生都知道,那些东西是用在化学实验室里的,做实验时,装在瓶子里的各种粉末状、块状化学物质,一结合能“嘶嘶”冒出青烟、蓝烟、红眼,能把塑料烧个洞、能把木头烧成炭、能把清水烧开、能把人肉烧成烤串。老师准确地告诉我们“要注意安全”,这些东西只能盛放在玻璃容器里。而现在,我们肉体的胃,却要承受这些东西,能行吗?答案可想而知,后果可想而之。也不全是靠想象就能想明白的――因为不良食品加工商弄来的工业化学制剂,有的小学、中学的课本上压根儿就没有,除非你大学读的是化工专业。所以,解开这些“化学谜团”,得靠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去化验、去管理,他们有专业的设备、专业的人员,他们更应该履行职业操守。
能回答“化学问题”的部门,不在少数――工商、质监、农委、卫生等部门不都是吗?他们都是“卫兵”,都应该为人民的胃“站岗”,都应该守土有责,都应该保障国民人口之物的安全底线。他们吃的是国家的皇粮,拿的都是纳税人给予的“俸禄”,捧的都是人民给予的铁饭碗,绝大多数都是公务员、事业编。
可管理效果怎么样啊?
至少在沈阳,工商、质监、农委、卫生四个部门没管住一根小豆芽――从生产加工到流通销售都没管住。这几个环节,只要有一个部门较真了,这根毒豆芽就嚣张、膨胀不起来,就不能危害公众了。但事实是――这根豆芽坚硬得像一根钢条,突破了四层封锁线,稳稳地击中了人民的胃。后果不仅仅是把人搞成胃下垂,严重的是可以要人命。
这让我们想起了一句“哲学+科学箴言”――种子的力量是巨大的!让我们想起了草芥可以钻石的力量。不过,理论上的这些草芥之力,前提是――草芥得有地老天荒的足够时间,得有无拘无束可以恣意疯长的环境,没有人修理、监管它。但人为培植、加工的蔬菜、食品,不可能是自然界的这些草芥。因为有一个“利”字在其中呢,总有贪婪之心想让自己的产品产量更大、颜色更艳、成本更小,想兼而有之、统统做到这些。怎么办,丧良心吧,小丧良心小发财,大丧良心大发财。想让这些良心回归,就不能任由其疯长如草芥,就不能给其“疯掉”的环境。约束其畸形成长的只有职能管理部门为其“修枝”。否则,一根豆芽真就能长成《西游记》中可以反乱作坏的树怪藤精了。
学生答错了化学试卷,低分数会惩罚他,到中考、高考这些“大限之考”的时候,多少人因为答错了卷儿而被改写人生履历,付出惨重代价啊。但我们有些“大盖帽儿”,是怎么“答卷儿”的呢?“答错了卷儿”的代价又是什么呢?广州市工商局回应“牛肉膏事件”的时候,这样说――“食品添加剂是属于调味品性质,只要生产和使用证照齐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那么消费者还是可以放心使用,只要国家还没禁止使用,它的存在就算是合法。” 这是什么逻辑,不用本评论员多剖析。笔者觉得:这口无遮拦之言不仅仅是工商人员的“心声”,更是代表了多部门、很大一部分“大盖帽儿”的职业心态,他们已经麻木到八根银针也扎不出一滴血的地步了。无知来自无畏,无畏来自无究(或轻究)。敢麻木,是因为没被惩罚的后果可顾忌。我国许多行业管理法规里大多规定的约束、惩罚下游企业、从业者,对于监管部门、管理者的职责、法律约束条款却是少之又少、语焉不详、含含糊糊、支支吾吾,如小嘴里含着一块只煮了八成熟的红薯在说话,不可能说得清――该怎么撤职、降职、开除公职,该判几年、还是死刑。语焉不详,是这些法规的制订者就是业内人士,所以这些“行规”亟待第三方的政府或社会力量来制约,就像中国足球,规则制订之初就漏洞百出,当然这场球不可能踢好,最后制订者“进去了”,也把人民的看球兴致给砸了,全盘皆输。
光有规则还不行,还得一以贯之的执行力,对渎职“食监官”不能心太软。规则是铁腕,惩罚是重拳。只有拳腕的力道贯通了,才能打出力度,才能打醒一些沉睡的“食监官”,才能把阳光下的一些黑幕打破一个口子,才能少吃死、吃残一些人。什么时候,一些“大盖帽儿”抓监管的劲头像罚款、没收那么积极主动了,公众嘴里的东西就会真正的、全部的“香甜”起来了。
不能指望媒体曝光了才慌不择路地被动管理,不能吃死、吃坏、吃残那么多人了才亡羊补牢。应该让法律的震慑力量明确告诉渎职者――你,有可能是下一个郑筱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