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纯简介
高检督办(2007)102号
《关于高纯案的督办通知》
高纯简介
高纯,1988年毕业于湖南中医学院。曾任中国医药工业公司岳阳中湘康神药业工程师、《中国消费者报》社等媒体特邀记者,在湖南、湖北、广东、浙江、云南、北京等地卧底调查药品注册作假、新药资料和新药证书买卖、假药制造、非法临床试验等黑幕。
1994年,因举报康神药业与湖南省药监局、国家药监局官员相勾结,在新药注册中大规模造假而惨遭打击报复:被停职反省、打伤致残(耻骨骨折移位,伤残捌级)、无故开除,扣上“诬陷领导、破坏生产”的“罪名”。
2000年10月26日,《工人日报》报道此案真相后,罗永清总经理指使人发出《致工人日报党组主编的万言书》,诋毁《工人日报》蔡金和、陈明两位记者;在公司内张贴小字报、召开“批高纯爱企业”会议,党委还出面逼迫高纯妻子与其离婚。
2006年,因举报武汉大学中南医院非法临床试验、销售假药案,被中南医院和湖北省药监局设局栽赃陷害,给高纯扣上“毁坏著名医院和教授荣誉”、“盗窃医院财物”等“罪名”。
2003年4月,因起诉国家药监局官员失职渎职、包庇纵容、参与新药研究作假等事实后,被禁止参加执业药师的考试认证,禁止在医药领域就业,诬陷高纯起诉国家药监局是“与政府作对、与国家为敌”,是“神经病”,身份证内嵌入不良信息而备受欺凌,至今受到社区、街道、信访局、驻京办、公安的全方位监控。
高纯对国家药监局行政诉讼一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定为不予受理、驳回上诉。裁定书号为:(2004)一中行初字第305号、(2004)高行终字第184号。多次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诉,至今没有结果。在国家药监局郑筱萸局长失职渎职等,2007年被判处死刑16年后,仍然得不到公正判决。
高纯从1994年到2007年长达13年的调查分析,揭示了中国新药泛滥、药价虚高与国家药监局郑筱萸局长等一批官员腐败相关联,并于2006年11月发表了《我的中国梦—期待国家药监局能直视存在的问题,尽快拨乱反正,真诚地为人民服务》。
2005年郑筱萸案发免职,2007年对外公开双规并判处死刑,国内外媒体广泛报道高纯事件。高纯被中央电视台、凤凰电视台、南方报系、学习时报等电视台、报刊杂志、网络广泛报道关注。评为中央电视台2006年度3.15红黑榜“质量先锋”、 2007年十大健康英雄、2007年法制新闻人物候选人、2007年中国最具影响力人物候选人、2007年中国魅力50人候选人、2008年感动中国候选人等。
随着媒体的大规模报道,高纯的人身安全受到了更严重的威胁,隐姓埋名求生存。虽躲过数次陷害,但还是被岳阳市驻京办多次非法拘禁和遣送回原籍岳阳监视居住。
李鹏、朱镕基、温家宝三任总理都对高纯案件有过批示,贾春旺总检察长于2007年指示落实政策,最高人民检察院在2007年6月5日,还下发了“高检督办(2007)102号《关于高纯案的督办通知》”,要求为高纯平反昭雪。
高纯无数次去北京,请求按《高检督办通知》落实政策时,官员们都说“高检不可能为高纯下达督办通知”,每一次都被非法截访、非法拘禁、遣送回原籍岳阳。2010年1月9日在北京,高纯被跟踪的岳阳市信访局、驻京办、公安局的周翔等官员非法拘禁、殴打折磨致两肺淤血、胸腔积液、急性心肌梗死、两次休克,在北京天坛医院、阜外医院作了抢救性心脏手术才得以活命。
2022年10月,岳阳市政府才承认《高检督办通知》在岳阳市检察院“确有存档”;2023年6月,湖南省检察院才承认高纯出示的《高检督办通知》复印件是真的。
湖南省检察院以“对上不对下、保密法规、职能变换”等为幌子,拒不告知、复制督办结果,继续忽悠、欺骗,甚至诬陷高纯为“非访”。2023年7月17日,省检莫宏伟处长,叫来芙蓉区马王堆派出所蒋有斌副所长,用手铐铐走高纯,继续对抗最高人民检察院。
2023年9月,高纯再次前往北京,向最高人民检察院、中纪委,继续反映高纯案件,请求肃清郑筱萸余毒,落实“高检督办(2007)102号《关于高纯案的督办通知》”,为高纯平反昭雪。
2007年,高纯创建《中国质量先锋网》31577315.com,任该网站站长。
电话:18975061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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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状补充申请
原告:高纯,男,43岁,汉族。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洞庭北路九华山1号,电话:020-31577315、18975061963
被告:陈杰人,男,37岁,汉族。身份证号432522197205268799,地址: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932号。湖南经济电视台《法制周报》执行总编。电话0731-4802868 13501225739、010-65408876
被告:李俊杰,男,26岁,汉族。身份证号430422198309102678,地址:湖南省衡南县柞市镇中学。湖南经济电视台《法制周报》工作人员。电话:0731-4802868 13548986768
被告:《法制周报》,负责人谷良,社长。地址:长沙金鹰影视文化城广电大夏五楼,电话:0731-4802868,0731-4802117
被告:湖南经济电视台,负责人吕焕斌,台长。地址:长沙金鹰影视文化城。电话:0731-4802996、0731-4802868
被告:湖南广播影视集团,负责人欧阳常林,总经理。地址:湖南金鹰影视文化城金鹰大厦主楼24楼。电话:0731-4801083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在新浪网、大洋网、星辰在线等刊登过假新闻的媒体,就虚构采访事实、炮制假新闻、殴打恐吓原告等事件,公开向读者和原告道歉,撤回文稿,停止侵权,赔偿损失1000元。
2、判令被告支付本案所有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湖南广播影视集团下属湖南经济电视台所办报纸《法制周报》,在原告拒绝接受采访的情况下,安排其写手李俊杰等人,于
被告不理睬原告的抗议,在新浪网、大洋网、北方网、星辰在线、腾讯网、e法网、《法制周报》、方舟网、今报网、开封信息网、洛阳日报等多家媒体刊载,欺骗广大媒体和读者。在原告的交涉下,大洋网等网站已经撤回文稿,但e法网等至今还在侵权。文章虚构采访事实,盗取我的照片和严禁转载的博文,断章取义,肆意歪曲、篡改博文的原意(原意是“今天是全国人民的不幸”),违背了新闻真实性的原则,损坏了原告在中纪委、中宣部等政府部门诚实守信的形象(这些部门在2007年3月开始,不容许原告接受媒体采访,原告也承诺在没有获得批准的情况下,不会再接受采访),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
医院诊断为:1、多处软组织挫伤;2、外伤性耳聋。
法医鉴定为:1、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2、头面部、耳部外伤,听力下降,已构成轻微伤〈偏重〉。医生告知:耳膜的损伤是不可逆转的,听力不会再恢复。
身为《法制周报》执行总编的陈杰人,不但指使李俊杰编造假新闻,盗取原告照片,还对举报假新闻的原告进行威胁恐吓、殴打;自称“追求新闻真相,弘扬人性关怀”的《法制周报》,竟不顾职业道德,以杜撰新闻来吸引读者;自诩“全国最具活力的新锐电视媒体”的湖南经济电视台,对假新闻和打人事件,至今不处理,以强势媒体的姿态,欺压原告。被告的所作所为,是打着“新闻和法制”的幌子,做违法的勾当。当假的被揭穿的时候,他们比国家药监局郑筱萸局长还要凶恶得多。
综上所述,被告的以上行为,违反了新闻真实性的原则,侵犯了原告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等人身权利,给原告造成了身体伤害、精神损害和经济损失。原告依据《民法通则》第120条、第134条 ,《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在
再次请求贵院依法判令被告撤回文稿、停止侵权、赔偿损失,公开向读者和原告赔礼道歉,并支付所有诉讼费用。
此致
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高纯
二00九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