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纯简介
高检督办(2007)102号
《关于高纯案的督办通知》
高纯简介
高纯,1988年毕业于湖南中医学院。曾任中国医药工业公司岳阳中湘康神药业工程师、《中国消费者报》社等媒体特邀记者,在湖南、湖北、广东、浙江、云南、北京等地卧底调查药品注册作假、新药资料和新药证书买卖、假药制造、非法临床试验等黑幕。
1994年,因举报康神药业与湖南省药监局、国家药监局官员相勾结,在新药注册中大规模造假而惨遭打击报复:被停职反省、打伤致残(耻骨骨折移位,伤残捌级)、无故开除,扣上“诬陷领导、破坏生产”的“罪名”。
2000年10月26日,《工人日报》报道此案真相后,罗永清总经理指使人发出《致工人日报党组主编的万言书》,诋毁《工人日报》蔡金和、陈明两位记者;在公司内张贴小字报、召开“批高纯爱企业”会议,党委还出面逼迫高纯妻子与其离婚。
2006年,因举报武汉大学中南医院非法临床试验、销售假药案,被中南医院和湖北省药监局设局栽赃陷害,给高纯扣上“毁坏著名医院和教授荣誉”、“盗窃医院财物”等“罪名”。
2003年4月,因起诉国家药监局官员失职渎职、包庇纵容、参与新药研究作假等事实后,被禁止参加执业药师的考试认证,禁止在医药领域就业,诬陷高纯起诉国家药监局是“与政府作对、与国家为敌”,是“神经病”,身份证内嵌入不良信息而备受欺凌,至今受到社区、街道、信访局、驻京办、公安的全方位监控。
高纯对国家药监局行政诉讼一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定为不予受理、驳回上诉。裁定书号为:(2004)一中行初字第305号、(2004)高行终字第184号。多次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诉,至今没有结果。在国家药监局郑筱萸局长失职渎职等,2007年被判处死刑16年后,仍然得不到公正判决。
高纯从1994年到2007年长达13年的调查分析,揭示了中国新药泛滥、药价虚高与国家药监局郑筱萸局长等一批官员腐败相关联,并于2006年11月发表了《我的中国梦—期待国家药监局能直视存在的问题,尽快拨乱反正,真诚地为人民服务》。
2005年郑筱萸案发免职,2007年对外公开双规并判处死刑,国内外媒体广泛报道高纯事件。高纯被中央电视台、凤凰电视台、南方报系、学习时报等电视台、报刊杂志、网络广泛报道关注。评为中央电视台2006年度3.15红黑榜“质量先锋”、 2007年十大健康英雄、2007年法制新闻人物候选人、2007年中国最具影响力人物候选人、2007年中国魅力50人候选人、2008年感动中国候选人等。
随着媒体的大规模报道,高纯的人身安全受到了更严重的威胁,隐姓埋名求生存。虽躲过数次陷害,但还是被岳阳市驻京办多次非法拘禁和遣送回原籍岳阳监视居住。
李鹏、朱镕基、温家宝三任总理都对高纯案件有过批示,贾春旺总检察长于2007年指示落实政策,最高人民检察院在2007年6月5日,还下发了“高检督办(2007)102号《关于高纯案的督办通知》”,要求为高纯平反昭雪。
高纯无数次去北京,请求按《高检督办通知》落实政策时,官员们都说“高检不可能为高纯下达督办通知”,每一次都被非法截访、非法拘禁、遣送回原籍岳阳。2010年1月9日在北京,高纯被跟踪的岳阳市信访局、驻京办、公安局的周翔等官员非法拘禁、殴打折磨致两肺淤血、胸腔积液、急性心肌梗死、两次休克,在北京天坛医院、阜外医院作了抢救性心脏手术才得以活命。
2022年10月,岳阳市政府才承认《高检督办通知》在岳阳市检察院“确有存档”;2023年6月,湖南省检察院才承认高纯出示的《高检督办通知》复印件是真的。
湖南省检察院以“对上不对下、保密法规、职能变换”等为幌子,拒不告知、复制督办结果,继续忽悠、欺骗,甚至诬陷高纯为“非访”。2023年7月17日,省检莫宏伟处长,叫来芙蓉区马王堆派出所蒋有斌副所长,用手铐铐走高纯,继续对抗最高人民检察院。
2023年9月,高纯再次前往北京,向最高人民检察院、中纪委,继续反映高纯案件,请求肃清郑筱萸余毒,落实“高检督办(2007)102号《关于高纯案的督办通知》”,为高纯平反昭雪。
2007年,高纯创建《中国质量先锋网》31577315.com,任该网站站长。
电话:18975061963
微信:15574841963
Q Q:504874178
网站:www.31577315.com
在线客服
谁把郑筱萸送上了断头台
前国家药监局长郑筱萸已经被执行死刑,还要问谁把郑筱萸送上了断头台这个问题吗?我觉得这个问题不能不问。答案是,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法官。
可是,郑筱萸和在他之前被判死的高官一样,不是一天就变成罪犯的。这个本来前程辉煌的技术官员,要技术有技术,要政治有政治,是什么促使他堕落?他的名言说明了问题。原湖南岳阳中湘康神药业职工高纯,为揭发国家药品监督方面的问题,上访投诉历时12年。郑筱萸敢对高纯说:“你有什么资格起诉我?你有什么资格跟我斗?我代表国家行使职权!”奇怪的是,高纯向法院邮寄的诉状,接连三次法院都“没有收到”。2003年4月18日,高纯只得从湖南来到北京,将行政诉讼状递到了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近一年后,2004年3月16日,法院才作出裁定书:高纯所诉并非法院受理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因此不予受理。两天后,高纯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近三个月后,6月8日,高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一审裁定。9月8日,高纯分别向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递交了申诉状,各寄了3次,此后又等了三年,仍然没有等来一个答复。于是,我们可以明白了,郑筱萸敢这么做,因为他有恃无恐。
而正是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今年5月到7月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完成了郑筱萸案从审理到执行死刑的全部程序。如此一慢一快,不能不让人提一个问题:我们的人民法院和司法系统,是不是有值得审视和改革的地方。
为什么民众告官员的诉状和信件法院会常常没收到,为什么常常是石沉大海,或者在文件处理的程序中以蜗牛般的速度行动,甚至最后不知去向?处理这些文件或案件的官员,从基层办事人员到高层决策人员,他们处理这些信件和案件的工作规范是由什么法令法律规定的,他们都依法执行了吗?如果没有依法及时处理,那又是如何记录的,是如何受到监督的。经常听说民众的投诉石沉大海,那沉在海底的这些信件案件如今都在哪里?
如果2003年北京一中院接受了高纯的诉状,迅速审理,那么郑筱萸危害国家药品业的时间就会缩短几年,很多人可以避免健康受到伤害,郑筱萸本人也可能不必判死。当初北京一中院裁定不予受理,高院也维持不予受理,法律依据是什么?法院今天有责任把这个理由明确告诉全国人民,因为全国人民必须知道,如果你像高纯一样,如果你明天看到了郑筱萸这样的高官贪污渎职,你该不该管,你能不能到法院去告,法院会不会受理。如果结论仍然是维持当初的裁决,人民法院不会受理高纯这样的诉讼,那么请告诉老百姓,必须符合什么条件法院才会受理,普通民众看到了高官贪渎时除了闭上眼睛还有没有别的办法?如果反过来,当初北京一中院的裁决缺乏足够法律依据,是错误的,那么,当初是哪位法官作出这个裁决,他或她应该出来说明,当初的依据是什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也必须查明,当初是哪位法官决定维持一审裁定,依据是什么,法院作出这样误国害民的裁决之制度性原因是什么?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法官们,不是在2007年才把郑筱萸送上了断头台。2003年他们拒绝接受来自社会和民众对郑筱萸的诉讼的时候,他们就已经把郑筱萸带到了断头台前。簇拥着郑筱萸走上断头台的,还有政府机关、组织部门和法院的各级各层官员和办事人员。郑筱萸一案说明,机关里的很多大小官员,不是以追求正义和服务民众为职责,最好也不过是明哲保身的庸碌官僚。在高纯长达12年的投诉过程中,只要有那么一个官员视法律为至高,以职责为己任,像高纯一样舍得身家性命而坚持依法处理到手的投诉,那么,郑筱萸在位几年怎么会肆无忌惮地炼成这样一个贪官,怎么会如此可悲地走上断头台?
但愿他们中有人读到此文时,不要大不以为然,不要说中国国情如此,神仙都没有办法,我有什么办法。但愿警醒,因为下一个,你能保证不是你吗?郑筱萸从技术员到断头台的历程说明,只要你身处其中而不明其道,谁也不敢保证的。
本文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林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