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纯简介
高检督办(2007)102号
《关于高纯案的督办通知》
高纯简介
高纯,1988年毕业于湖南中医学院。曾任中国医药工业公司岳阳中湘康神药业工程师、《中国消费者报》社等媒体特邀记者,在湖南、湖北、广东、浙江、云南、北京等地卧底调查药品注册作假、新药资料和新药证书买卖、假药制造、非法临床试验等黑幕。
1994年,因举报康神药业与湖南省药监局、国家药监局官员相勾结,在新药注册中大规模造假而惨遭打击报复:被停职反省、打伤致残(耻骨骨折移位,伤残捌级)、无故开除,扣上“诬陷领导、破坏生产”的“罪名”。
2000年10月26日,《工人日报》报道此案真相后,罗永清总经理指使人发出《致工人日报党组主编的万言书》,诋毁《工人日报》蔡金和、陈明两位记者;在公司内张贴小字报、召开“批高纯爱企业”会议,党委还出面逼迫高纯妻子与其离婚。
2006年,因举报武汉大学中南医院非法临床试验、销售假药案,被中南医院和湖北省药监局设局栽赃陷害,给高纯扣上“毁坏著名医院和教授荣誉”、“盗窃医院财物”等“罪名”。
2003年4月,因起诉国家药监局官员失职渎职、包庇纵容、参与新药研究作假等事实后,被禁止参加执业药师的考试认证,禁止在医药领域就业,诬陷高纯起诉国家药监局是“与政府作对、与国家为敌”,是“神经病”,身份证内嵌入不良信息而备受欺凌,至今受到社区、街道、信访局、驻京办、公安的全方位监控。
高纯对国家药监局行政诉讼一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定为不予受理、驳回上诉。裁定书号为:(2004)一中行初字第305号、(2004)高行终字第184号。多次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诉,至今没有结果。在国家药监局郑筱萸局长失职渎职等,2007年被判处死刑16年后,仍然得不到公正判决。
高纯从1994年到2007年长达13年的调查分析,揭示了中国新药泛滥、药价虚高与国家药监局郑筱萸局长等一批官员腐败相关联,并于2006年11月发表了《我的中国梦—期待国家药监局能直视存在的问题,尽快拨乱反正,真诚地为人民服务》。
2005年郑筱萸案发免职,2007年对外公开双规并判处死刑,国内外媒体广泛报道高纯事件。高纯被中央电视台、凤凰电视台、南方报系、学习时报等电视台、报刊杂志、网络广泛报道关注。评为中央电视台2006年度3.15红黑榜“质量先锋”、 2007年十大健康英雄、2007年法制新闻人物候选人、2007年中国最具影响力人物候选人、2007年中国魅力50人候选人、2008年感动中国候选人等。
随着媒体的大规模报道,高纯的人身安全受到了更严重的威胁,隐姓埋名求生存。虽躲过数次陷害,但还是被岳阳市驻京办多次非法拘禁和遣送回原籍岳阳监视居住。
李鹏、朱镕基、温家宝三任总理都对高纯案件有过批示,贾春旺总检察长于2007年指示落实政策,最高人民检察院在2007年6月5日,还下发了“高检督办(2007)102号《关于高纯案的督办通知》”,要求为高纯平反昭雪。
高纯无数次去北京,请求按《高检督办通知》落实政策时,官员们都说“高检不可能为高纯下达督办通知”,每一次都被非法截访、非法拘禁、遣送回原籍岳阳。2010年1月9日在北京,高纯被跟踪的岳阳市信访局、驻京办、公安局的周翔等官员非法拘禁、殴打折磨致两肺淤血、胸腔积液、急性心肌梗死、两次休克,在北京天坛医院、阜外医院作了抢救性心脏手术才得以活命。
2022年10月,岳阳市政府才承认《高检督办通知》在岳阳市检察院“确有存档”;2023年6月,湖南省检察院才承认高纯出示的《高检督办通知》复印件是真的。
湖南省检察院以“对上不对下、保密法规、职能变换”等为幌子,拒不告知、复制督办结果,继续忽悠、欺骗,甚至诬陷高纯为“非访”。2023年7月17日,省检莫宏伟处长,叫来芙蓉区马王堆派出所蒋有斌副所长,用手铐铐走高纯,继续对抗最高人民检察院。
2023年9月,高纯再次前往北京,向最高人民检察院、中纪委,继续反映高纯案件,请求肃清郑筱萸余毒,落实“高检督办(2007)102号《关于高纯案的督办通知》”,为高纯平反昭雪。
2007年,高纯创建《中国质量先锋网》31577315.com,任该网站站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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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岳阳中湘康神药业集团
董事长罗永清靠药品作假飞黄腾达的内幕
我的辛酸
党的耻辱
法的无能
湖南岳阳中湘康神药业集团
工程师高纯拒绝作假举报作假的悲惨近况
二000年十月
致各媒体记者、机关社团、有良知的人们的公开信
各媒体记者、机关干部、有良知的人们:
您好!
我因1995年举报岳阳中湘康神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康神药业)总经理罗永清,指挥、逼迫技术人员在多个新药和移植产品的研制及报批中严重弄虚作假,而受到打击报复,惨遭迫害达七年之久。从被勒令停工、强制下岗、停发工资、威胁开除,到被公司打成耻骨骨折、耻骨联合分离、移位约0.5厘米,生理功能严重障碍,再一纸文书将我除名,一脚将曾因工致残的我踢出了厂门。
我叫高纯,1988年从湖南中医学院药学系毕业,分配到原岳阳市制药一厂工作(现更名为康神药业)。从进厂到1995年这七年间,我时时刻刻严格要求自己,对工作勤勤恳恳,认真负责。为了工作,家事我几乎没管过,女儿住院我去出差,父亲几次病危我无暇去探望,母亲去逝我出差在外没去奔丧尽孝;为了工作,我因药物过敏化脓感染也没有去休息治疗或调换岗位,造成全身多处疤痕疙瘩、神经衰弱,工残拾级,至今未愈。可以说我是一心扑在工作上,为企业作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多次被评为厂级先进,一次被评为省级先进,是大家公认的能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的好职工。
罗永清因“作假有功”,“成果显著”,且善于钻营和标榜,很快被提升为副总经理、总经理,并骗到了“岳阳市优秀青年知识分子”、“岳阳市有杰出贡献的青年企业家”、“湖南省鲲鹏奖候选人”等一系列荣誉称号,其“成功经验”还在国家经贸委主持的名星企业家会议上被广泛推广学习。
一、罗永清作假的“成果”
1993年,罗永清从康神药业五车间调任药研所所长,我任制剂室主任。由于他对药品研制、开发业务不熟悉,又怕科研计划完不成任务,为追求名誉地位和奖金,他就开始指挥、逼迫技术人员在药品研制和报批中弄虚作假。
他先是遍请湖南省药政局、药检所的相关官员吃喝玩乐,疏通关系,然后令技术人员购买他厂的药品,改换一下包装,贴上本厂的标签,就冒充是本厂的样品送检报批,根本不做试验,如仿制药品大观霉素、移植药品藻酸双酯钠、尼群地平等就是采用这种手段报批的。其中大观霉素一项,罗永清就白白花掉了二百多万元,至今都没有生产一瓶合格的产品,并从技术转让费中获得巨额回扣。另外还有一事令我记忆深刻,那就是罗永清在长沙海军招待所打牌被抓,罚款竟作技术咨询费报销。其它关于经济上的问题,我就不敢多言了。在几年的交往中,我们认为罗永清有点邪门,道德品质败坏,故而不愿作太深的交往。遇到作假之事,躲得了就躲,躲不了就拖,这就是罗永清指责我们工作上有时不太配合的真实情况。三年中药研所被罗永清“清出”的骨于就有一大半。
1994年底1995年初,罗永清几次带领一帮人去长沙“攻关”。请省药政、省药检所的郭忠良、杨汉初等相关官员,吃喝玩乐、送礼,花掉公款几万元。长沙搞定后,罗永清大喜,说方方面面的关系都打通,各药品审评,报批都能如期通过,承包工资、奖金都能一分不少地拿到手。致此,罗永清的胆子更大了。他开始同时指挥在四个新药的研制和报批中公开的、大规模的作假。在他的授意和带动下,其它部门也开始仿效作假,一时作假之风在我们公司盛行。
作假的四个新药是:盐酸特拉唑嗪原料、片剂,克拉红霉素原料、片剂。
作假的主要方法是:
(一)、收买,收买部分关键部位的官员;
(二)、欺骗,欺骗部分不知情的官员和参评专家教授;
(三)、拿来,购买国内、国外多家厂商的药品和资料,直接改换包装,或提取原料为新药送检样品;
(四)、杜撰,不做实验,凭空想象,关起门来编造,如片剂制造工艺,稳定性试验等资料。
作假的计划资金为:
(一)、盐酸特拉唑嗪和克拉红霉素各花七十万;
(二)、大观霉素花二百多万
作假的主要“成果”为:
(一)特拉唑嗪原料、片剂于1995年3月28日通过湖南省新药审评;
(二)克拉红霉素原料和片剂于1995年5月17日通过湖南新药审评,1997年骗取国家新药证书;
(三)仿制类和移植类药品大都取得了生产批准文号。
作假的主要目的为:骗取名誉、地位和金钱。
作假骗到的利益为:
(一)罗永清因作假有功被提升为副总经理、总经理。
(二)罗永清因“假成果”被评为“岳阳市优秀专家”、“岳阳市优秀青年知识分子”、“岳阳市有杰出贡献的青年企业家”、“湖南省技术开发先进个人”、“湖南省鲲鹏奖候选人”、 “国家名星企业家”等。
参与作假的人员:
(一)中湘康神有:罗永清、廖国礼、余琦、李小元等三十余人;
(二)湖南省药检所有杨汉初等人;
(三)国家新药审评中心有李眉等人。
二、特拉唑嗪的作假过程
当时,掉在地上的沾有灰尘的药片都能拾起来作新药送检样品。我们说这样的药片送检肯定不合格,廖国礼说“罗所长已和上面打了招呼,检验只做一下样子,肯定会合格的”。众人大笑,不相信省药检所如此好打招呼。
剥出的药片分装在白色的玻璃瓶中,罗永清要廖国礼查资料后,将批号定为931228、940105、940114。由左利红书写上批号和岳阳市制药一厂研制等字样。令我于1995年2月25日将样品送交给省药检所杨汉初主任亲收。特拉唑嗪原料则直接从上海化工研究所购入,换上包装送检。
杨汉初收到样品,仔细看了一会儿,当即作了三点指示:
(一)原料样品太少,要再送5克;
(二)片剂太少,且防伪标志都未除掉,真有点难办;
(三)与制药一厂的合同还未签字,望速来办理,以免影响工作进程。
并夸奖罗永清所长办事效率高、有魄力。我说回去后马上向罗所长汇报,不过样品只买了这么多,再要暂时也没有了。
大家再来看一份由杨汉初出示的16号溶出度的试验资料(以时间为轴心):制药一厂1995年2月25日送样,当年3月28日通过审评,相距仅一个月又三天,而杨汉初却能完成十二个月的研究,其中还有十一个月时间该从何处来,难道此处真有爱因斯坦的时间隧道?党和政府交给其的监督权力,变成了个人向企业交易的筹码。杨汉初为此以合同的形式收取了康神药业现金贰万元,并获取其它一些好处。
再看3号处方工艺等资料:没作实验、没压片,只用他人的产品换一下包装就完了,哪来的什么处方?更没有工艺!廖国礼杜撰资料时我就声明,其后不准署我的名字。但罗永清最后还是硬打上了高纯的名字,真令人气愤!假,做不做都由不得你自己!
三、克拉红霉素的作假过程
先安排李光工程师负责,被其以休探亲假而拒绝;次要高纯负责,我以药物过敏、身体不好而拒绝;再要方望春工程师负责,她以父亲仙逝要拜新年而拒绝。罗永清在召开的药研所办公室、制剂室、合成室相关人员会议上,对我们拒绝作假大发脾气,指责我们是不服从安排,并用最脏的语言进行谩骂和污辱,为此我站起身与罗永清讲理。我认为作假会搞垮企业、残害病人,拒绝作假是我们的权利,容不得他如此霸道,恶语伤人。当时互不相让,气氛很紧张。在廖国礼、杨勇、赵所长等人的劝说下,平息了争吵。罗永清最后的决定是高纯要么滚蛋,要么按他的吩咐做假。在众人的“劝导”下,我决定“忍辱负重”,收集作假证据,揭发作假事实。
1995年元月25日,我主持召开了甲红霉素制剂组第一次会议,有包括办公室、制剂室在内的张华生、刘佑新、柳益民、钟弄章、左利红、赵所长、李光、方望春等十多人的会议,大意是搞好设备检修,水电气供应,按罗永清的指示,在
春节时,罗永清突然安排其爱人李小元(四车间工人)负责试验,并且工作场所也从药研所制剂室转移到四车间去了,有的说是为了保密,有的说是为了其爱人出成果提干,有的说是为了分攻关奖,到底为何,只有他们自己知道。但李小元不懂专业,余琦到95年6月还到开发部向姚毕华和我请教应该选何种辅料才能压出甲红霉素片。省药检所谭某参与了这两个新药的作假,出示了十份假材料,以合同形式拿去了现金1.5万元。
四、艰难的举报之路
罗永清指挥、逼迫技术人员作假,至此已发展成为公开的、大规模的、毫元顾忌的行为,涉及到厂内药研所、四车间、开发处、办公室、财务处等多部门配合、有近百人知情和参与的联合行为。谁要是有点怠慢或抵触,就会被其扣上不服从安排、不配合工作等帽子。为辩明是非曲直,争取厂领导的重视和支持,1995年5月,我将罗永清作假的情况向林总作了汇报,没想到林总不但没制止作假,反而严肃批评了我,并说“领导安排作假就得作,不作当然是不服从安排,何况现在全国都在作假。”面对这样的现实,这样的黑白不分,是非不明,我深感委曲,更觉愤怒。
作为一名药学工作者,一个工程师,一个党教育培养起来的农民的儿子,我认为我有权利,也有义务,更有责任向我们最讲实事求是的党和组织,如实地反映罗永清作假的情况。没想到这一正义之举,竟令我步入了漫长的上访之路。观尽了人间冷暖,饱受了官员欺压,走遍天涯,见不到公正执法!
(一)举报第一阶段——主要向药政和医药局举报
由于湖南省药政局郭忠良通风报信,将举报材料交给被举报人罗永清,从5月17日起,我被厂领导多次提审、辱骂、并指责我是“破坏生产”、是“诬告”,要判刑、要开除。真正是是非颠倒、人间奇冤!
从5月18日起,罗永清根据举报信的内容,对证人逐个做工作,威逼职工不得说出真情,并突击重新赶制原始记录,一共在廖国礼家改了三天。21日晚10点多钟,罗永清、陈志高、余琦等人在廖国礼家赶制原始记录,有人去探视罗永清时见到了这一幕。22号廖国礼还为此追问张某和李某,令他们千万别告诉我。21日我向北京发了六份举报信,即卫生部、医药管理局、新药审评中心等。
我深感事态严重,急忙赶到湖南省药检所,找到谭凤门副所长,说明罗永清、郭忠良换样品及厂里要告我的详情,请所长主持正义。谭所长说“小高,你要信任我,药检所是绝对不会将假样换掉的。17号的审评会我也没去,到现在为止,我没和你厂任何人见面或通电话。绝对替你保密,主持正义”。我说谭所长,厂内的证据大部分已销毁,证人也受到威胁,没人敢站出来作证,唯一的铁证,就在你们所里,请坚持原则,千万别将假样换掉,谭所长保证主持正义,我连忙赶回家上班。
与此同时,我提供的证人,在药研所负责人廖国礼、陈志高的“监督”下,接受省调查组的“调查”,结果是“毫无作假事实,举报失真”。
我在接受一天的训示后,由胡处长、刘中华带到开发处。这时大概是下午5点钟,开始接受省调查组的“调查”。
调查组由郭忠良、杨汉初、唐某、谭安德四人组成,郭忠良任组长,杨汉初负责记录。杨汉初为作假项目特拉唑嗪原料和片剂的参与人,替罗永清提供假申报资料十份;唐某为作假项目克拉红霉素的参与人,也提供了假申报资料十份,各得现金报酬2万元、1.5万元及其它好处;郭忠良为西药科科长,审评工作由他全权负责,对罗永清作假了如指掌,其好处比杨汉初、唐某二位要多得多,否则项目是绝对不能通过审评的,更不会立即将举报材料交给被举报人罗永清,替罗通风报信。他们都曾多次接受康神药业罗永清的高规格宴请和礼金礼品。试问这样的调查组能公正执法吗?
调查时,只能是他们问一句,我答一句,不能多说,更不容许将作假经过详细说出,说了就说是偏题,不作全面记录。他们草草记录了一下我的“口供”,就在李副厂长,罗永清,陈志高,胡处长等人的陪同下,乘小车去宾馆吃喝玩乐去了。
郭忠良在调查开始时讲“高纯,你的举报我们很重视,省里派我们四人来调查。但据我们掌握的情况,你的举报有些不属实,请认真思考后再讲,不要影响厂里和省里的形象”。我说举报的都是实情,这些药品都是作假,是我亲眼所见,亲耳所听。且有厂里几十位知情人。郭忠良马上调转话题,说“你的举报信发了哪些地方”。我说第一封发了省药政、省药检、省新药审评中心共三份;第二封发了省委、省政府、省人大、省纪委、省药政、省药检等单位。郭忠良说“你就不要向卫生部举报了,发了省里没关系,由我们来负责解决,为了你个人、家庭,也为了厂里和省里的声誉,我们一起配合来解决问题”、“我们的意见是:特拉唑嗪片剂送检样品是假的,责成你厂重新送检,不影响审评工作;克拉霉素没有作假,5月17日的审评有效,算通过审评”。我说都是假的。郭忠良说“不要再坚持你错误的观点,我们这么多人难道没你清楚”。我说你们已查出送检样品是假的,就这一点你应该给我一个结论或证明。郭忠良说“不需要,调查结果我们只给上级组织,不给你”。我说我保留上访的权力。杨汉初说“都是几个熟人,有话好说,不要为小事伤了和气,否则你自己没有好处”。我说好处肯定是有人拿了的,不要太嚣张。
整个调查过程,在极不和谐的气氛中进行。我时刻受到调查人员的威胁和利诱,记录的内容就更不用说了。关键的、重要的他可以不记录。难怪以后多年的各种“调查”,在翻阅一下杨汉初们记录的档案后,就能马上断言。未发现作假。
我感到郭忠良与罗永清已串通一气了。5月26日,我向卫生部、药政局、新药审评中心、医药管理局,电访、信访,请求查清药品研制作假案。也许是上面有了反应,5月29日,将我从“改造地”——老动力房调到开发处,由胡处长好好看管,不准请假,也不让参与实际工作。因为假仍然在做,还做到了国家新药审评中心,他们不想让我知道更多。
6月初,刘中华等经常打电话找国家新药审评中心的李眉,请她给予关照,疏通关系,为作假的克拉红霉素等“新药”申报提供便利。刘中华还通过省药政谭安德找国家药政局的潘峰,请他出面“了难”。李眉,她一直为我厂提供情报,原为北抗所科研处处长;潘峰只闻其名,末见其人,我不认识他。
6月中旬,刘中华、郭忠良等四人去北京活动,找人到卫生部疏通关系,替作假服务,一切费用由我厂刘中华、高国华报销。
8月初,我厂与省药政,药检联合行动,重新“送检”,重新作假,欺骗卫生部,并送临床备案资料到卫生部,由谭安德出面找潘峰疏通关系。
由于省药检所主持正义,没有将假样换掉,罗永清之流陷害我的阴谋没有得成,但他们到处宣报扬,说我有神经病,大会小会都要点名批评,就象文化大革命一样,早被“靠边站”了。不让我正常上班,进行停职反省。
从95年5月到11月,我向上级各部门上访百多次,没有获得一个字的回复。
其实,(95)湘卫药政第28号文件,是郭忠良起草的一份欺下瞒上的文件。其一、郭忠良知道作假是四个,查到有凭据的也有两个(因当时罗永清只安排了重做克拉霉素实验记录,而没有重做特拉唑嗪的实验记录),但他上报说只有送检样品是假的。其二,28号文件是对厂里下的,要厂领导自己处分自已,谁都知道是不予处理。28号文件表面上是对作假案和当事人严查严办,但实际上是取消个审批资格,让国家集体受点损失,而对整个作假案进行包庇,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一切事件内部化解。对省药检所杨汉初、唐某等领导参与作假更是只字不提。并且郭忠良还为罗永清作假多方疏通关系,给予关照。
95年月11日20日,我拿着28号文件,再一次找到刘力群主任,要求按28号文件,对作假负责人罗永清追究责任。刘力群说“干部的任命,你无权干涉,这是领导的事,我们组织说了算。罗永清敢作敢当,又有能力又年轻,应该受到重奖重用。你走吧,再不要到处乱跑了,我还要工作,去纪检吧!”这样我近二十次找到刘力群,每次被推到纪检组,再推到市医药局,医药局又推到经委,就这样纪委—经委—医药局往返不停地推来推去,没有任何处理。
到96年4月23日,在厂内一份答复的附件(五)中发现了《关于对检举郭忠良包庇纵容罗永清弄虚作假情况的调查和处理意见》,没盖公章,是复印件,其落款是省卫生厅纪检组,时间为96年3月20日。
此《意见》中说,杨汉初是特拉唑嗪的项目参与人,应回避;郭忠良将举报人告知被举报单位做法错误,但不是故意通风报信;调查组在调查中接受了被检举单位的接待和宴请,违反有关规定,但没有影响公正执行公务。
面对如此《意见》,我认为是假的。几十次找卫生厅刘宗惠等人,请求辩明真伪,如是真的,请加盖公章,但刘宗惠都不置可否。最后说是他们出示的,但不肯解释为何成为了被举报单位的附件而不直接给我的原因,也不同意加盖公章。一直拖到1998年5月26日,我在卫生厅静坐多次后,在彭厅长和龙书记的关怀下,才由厅办公室周主任拿去刘宗惠处盖了公章。即“中共湖南省纪委驻省卫生厅纪律检查组”的红印。
由于此《意见》多方替郭良忠等人开脱,对杨汉初,唐某等官员作假只字不提,为此我多次找省纪委,省纪委要我找卫生厅,而卫生厅又不管,故而我多次在卫生厅上访静坐。刘宗惠不准我再告郭忠良、杨汉初,说再举报就是诬告,我据理与之辩论,他几次叫保安抓人,将我赶出省卫生厅的大门。湖南上访无门,我又多次向卫生部上访,至今没有回音。
1995年12月,我又一次去市经委,请求按28号文件处理作假事件,刘力群说罗永清是为了集体,为了几千人的生存而工作,我们不但不处分他,还要提拔重用。由于经委不处理作假负责人,我从
由于作假者的“业绩”被肯定,对我的压力就更大了。上访也更艰难了。几年来我往返于省纪委、省卫生厅,市纪委、市经委等部门,但此案一直没有得到正确的处理,可谓心力憔悴,我病到了。98年元月,因职业病严重复发而住院。但厂部竟然在我住院时的元月五日通知下岗,并停交住院费、停发工资,我被迫出院,一直拖到五月份才拿到钱继续治疗,七月病情好转出院。
说起职业病,还得从89年说起。这年我负责吉它霉素、螺旋霉素的试制工作,因过敏而全身发红发痒,一抓就流水发烂,通宵难眠,工作到了90年,市职防所体检时,已发展为全身多处发红,脱皮、化脓感染,通知我立即住院治疗。但因工作没有人接手,一时走不开,林总指示完成工作后再去治疗。我服从组织的安排,认真完成了工作计划,但由此耽误了治疗时间,给自己在颈部、背部、臀部等部位留下了疤痕疙瘩,汗腺分泌受阻,奇痒难愈,常伴发感染,通宵难眠,造成神经衰退,至今未愈,岳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工残拾级”。
从95年到98年,我向省、市、中央各部门上访四百二十三次,可说是受尽苦难,阅尽人间冷暖。被相关领导批评、辱骂无数次。被岳阳市经委通知被举报单位强行抓回厂部两次、被省卫生厅刘宗惠威胁要抓起来四次,被其叫来的保安架出卫生厅大门一次。被卫生部拒收举报信及《官场现形记》一次。
(二)举报第二阶段——主要向药监局举报
1998年8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我开始向国家药品监督局信访、电访,举报罗永清串通国家新药审评中李眉、湖南省药政局郭忠良、湖南省药检所杨汉初等人在新药研究中弄虚作假的事实,及湖南省调查此案件的违法违纪事件。
罗永清等人知道我去北京上访,非常气愤。在国家局调查人员刚走,就放出话来,说看他再到哪儿去告,对这样顽固不化的人我们要严惩。
同时,我也将这个情况向国家局多次反映,请求尽快处理。梁志敬和冯俊刚两位领导都说,不用急,不要管厂里,我们正在调查处理之中,快了,等着吧!
因为厂部停发了我的生活费,从1999年2月开始,为了生存,我边找领导申诉,边给别人送液化气,背煤气。但厂部连送煤气也不让干,叫人抢我的东西。当时我不在场,有十多人目睹,并有韩爹等人出面阻止,将来人赶走,东西夺回。这就是岳阳市经委周述设说我“非法经营”、“阻碍执法、“态度恶劣”的真实情况。
当我同林总一同从停车坪刚刚走到办公楼一楼转弯处,李新生追上来,不由分说,大打出手,将我左胸部打伤,我当即大喊“李新生打人”。这时李新生的凶煞气焰不但丝毫无减,而且变本加厉,随即叫来几个保安人员,李新生一声喊打,四五个人围住我拳打脚踢,将我从三楼打到一楼,把我打得遍体鳞伤,并将我双手反扭,从一楼拖过停车坪,关到大门外的保卫处小屋内。我说“你们是非法关押”。李新生暴跳如雷,说“你这个家伙不老实,我把你押到派出所关几天再说”。随即用手机叫来警车,将我押解到洞庭路派出所。
面对罗永清集团在办公楼公开的报复行为,广大干部职工敢怒而不敢言。当时正值上班之时,有许多人看见,整个办公楼围满了人,但没人敢出面制止。虽然洞庭路派出所和李新生关系十分密切,但由于在整个过程中,我采取骂不还嘴,打不还手的斗争方式,且全身多处明显受伤,行走困难,是典型的受害者,在派出所四个人轮流问话之后,他们找不到半点关押的理由,才将我释放。我全身发痛、发麻、呕吐不止,行动艰难,即被送往岳阳市二人民医院住院治疗。
岳阳市二人民医院诊断为:多处软组织挫伤,耻骨骨折、分离。
岳阳市一人民医院诊断为:耻骨联合分离、移位约0.5cm。复查为耻骨畸形愈合。
公安局法医鉴定为:头颈、腹、四肢多处软级织挫伤,耻骨骨质不连,耻骨联合分离。
现在我左脚微跛、下肢无力、膀胱会阴部胀痛、性功能障碍、腰部疼痛、头昏脑胀、一直没有治愈。
一个已经工残的不幸者,只因举报罗永清药品研制作假,而被他们再次打伤致残。其情其境,的的确确是惨无人道。知情的人都暗暗替我流泪,为我伤感,也更加畏惧罗永清的淫威。事后李新生向律师杨金谱说,是党委的陈忠东、罗永清通知他这样干的,他是执行公务。罗永清事后给我扣上一顶“闹事”的帽子了事,至今无人承担责任,更没人道歉或出一分钱替我治病。
在打人事件发生后,厂里统一口经,说没有打人,只是被保安拉伤,摔伤,且对李新生等人的行为进行了表杨。集团还以单位党委的名义,派高国华、钟国和、綦官政到市委、市政府、市纪委、人大、经委、派出所活动,诬谄我是“闹事”,而李新生之流则是“执行公务”,其手段卑鄙下流到了极点。其目的是令我上访无门,法院难进,将自己的违法行为合法化。
李法医与李新生关系密切,而且是多次与李新生联系后,才出示鉴定结果。按人体伤残鉴定标准,我的伤应界于重伤与轻伤之间,而李法医却鉴定为“轻微伤”,显然有失公正,是替李新生、罗永清集团开脱责任。为此我多次找李法医、派出所、楼区分局、市公安局,要求重新鉴定,但没有获得同意。李法医还说“在岳阳市,我鉴定了的,谁也推翻不了,我代表权威”。联想到市领导的态度,也许李法医说得对,罗永清受到市领导的特别“保护”,此案的确难以获得公正的处理。
在经委静坐一个星期后的8月底,才得到半份歪曲事实的《给岳阳市四大委的关于高纯求救信的调查报告》,报告中采取提取伪证、断章取义、歪曲事实等手段,为罗永清集团打击报复护短、狡辩、当说客,蒙骗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导致这一案件得不到查处。
这份《调查》中,将无故克扣工资,说成没有;将非法强制下岗,说成合理合法;将被打得遍体鳞伤、耻骨骨折、耻骨联合分离,说成是自己抵触、扭动摆脱所致;将药品研制严重弄虚作假,说成没什么大问题。要不是看到大红的公章,大家都不会相信此《调查》来自政府职能部门!
这份《调查》是一把杀人的刀子,直刺我的心窝。我欲哭无泪,欲死不能,已到了绝望的边沿。我天天去信访办,但信访办再也不让我见市领导了,还说“个人怎么拗得过组织?社会知识太浅薄,书呆子一个!”
针对经委的《调查》,我写了一份申诉书,信访办签字后要我去经委,去后周述设不理,说“你找了市里的,你就继续找好了,我们不管了”。我一拐一拐地在市信访办、市政府、市委之间艰难跋涉,希望哪一天能碰上市长和书记。但后来听说他们都调走了!不知能否找到下届市长和书记?他们又是否能主持正义呢?
1999年底,市信访办和主任组织召开了一个会议,有市委、市政府、市药监局、康神药业共十多位领导参加,处理我这个案子。和主任的主张是:
(一)、作假为集体行为,不可能处分罗永清个人;
(二)、高纯要向前看,过去了的事就算了,不要计较;
(三)、打人的事,按康神药业的说法,按自然生病处理,报销医药费和领取病假工资,如果这么优惠的条件你不答应,我们就不管了。
我说作假必须查处,打伤也不能按自然生病处理,我拒绝签字。
和主任最后宣布:“高纯,你不要再上访了,你访了这么多年,有何结果?你要告,就不要告罗永清,也不要告纪委,你去告我好了。我代表市委、市政府,代表组织,你能告倒我吗?年轻人,你书读得太多了!读傻了!就是再告到北京,也是没有用的!”
就这样岳阳上访的渠道已被堵死,只好时时给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打电话上访,得到的批示是:“不要急,我们正与当地政府联系,很快就会处理了”。这给我这滴血的心,带来一丝慰籍,给我疲乏的身躯,带来一股力量。我拖着残缺的躯体,苦苦支撑着快死的心、苦苦支撑着贫困的家,等待着伟大的党和组织的关怀、处理。
在我痛苦的呻吟声中,靠作假起家的罗永清,在市经委和市领导的考察和操办下,接替林总,当上了康神药业的总经理,并被授予“岳阳市优秀专家”的称号。我公司面临破产,被中国医药工业总公司兼并,正式更名为“岳阳中湘康神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罗永清以为身价更高了,权势更大了,他说“高纯,你去告呀!告到市里、告到省里、告到北京,都是白告!我代表集体、代表组织、代表国家利益,你要有本领,你就再去告吧!”
春节前夕,我又多次向国家局求救,梁志敬说春节后会尽快处理,你先找企业要点钱过节。我在厂内等到2000年2月3日(大年三十),才要到被无故克扣的98年职业病住院期的部分工资和补助。
在向国家局的多次求救中,指示都是“正与当地政府联系,很快就会处理了”。我不知“很快”还有多久。
2000年3月,我再次去国家局求救,领导很重视,国家局任德权副局长接待了我,还见到了宫处长、梁处长、冯处长等领导,他们说你先回去,我们已调查过了,正与当地政府联系呢,很快就会处理了,回家等着吧!
回家后,厂里说你的事拖了多年了,不好解决,只要你不坚持要求处分罗永清,双方各退一步就好办,厂里有意给你办工伤退休,你办不办。我说要公开处理罗永清作假事件、打击报复伤人事件、给我恢复名誉后再说。之后就没有回音了。过了段时间,厂里又说安排你上班你上不上。我说要处理好作假事件、报复伤人事件、治好我的病后再说。更何况从95年到被打伤之前我上百次要求上班,罗永清等人就是不同意,现在将我打伤了,就时时逼我上班,这是欺人太甚!
任文说,我们是办事的,为表示调令送到了,请帮忙签个字,不要把兄弟为难,你的意思我一定向厂里如实汇报。于是我在调令存根上签了字,表示调令收到,但暂不上班。其实,我厂从来就没有收调令要签字的先例,这是罗永清之流在“制造”把柄。
劳动合同的变更有四个法定程序,即(1)预告变更要求,(2)按期作出答复,(3)签订书面协议,(4)鉴证或备案。没完成这些主要环节,谁违约,谁负责任。故而此责任完全由罗永清集团负责,根本不存在“旷工”的事实。故而3月9日,李平送来的“黄牌警告”是无中生有,我当即申诉,其后也向罗永清、钟国和、刘建云等人多次申辨。记得三月中旬有一次找罗永清,钟国和、刘建云不准我进去,说“你进去就是闹事,我就有权将你抓起来”。当时有办公室高国华等人在场。为避免再次受到罗永清集团的诬陷,我从此就没有再进办公楼了。
给国家局打电话,梁处长多次指示“正在与当地政府联系,很快就会解决。不要急,不要找,在家等着吧!”。在等待中,在等待国家局处理问题的艰难的日子里,罗永清集团作出了他95年以来最迫切要作的事——于2000年5月4日,无故将我除名,一脚踢出了厂门。
此后每天都打电话向国家局求援,回复是马上有人来岳阳调查处理。
在市药监局会议室,梁志敬处长宣布了对这一案件的四条处理意见:
(1)罗永清药品研制有严重弄虚作假的事实,高纯举报属实,正确。
(2)作假主要负责人必须追究责任,严肃查处;
(3)要高纯停工、下岗、停发工资,甚至打伤、除名等企业行为都是不对的,违法违纪,必须妥善解决;
(4)责成湖南省药监局处理。
谈完后,国家局两位领导来到我的家中,查看了罗永清、李眉作假的部份原始材料、照片,并要去了国家新药审评中心李眉篡改、杜撰的湖南省药检所公文的原始件。梁处长说原件在鉴定完后寄给我,并告知鉴定结果。我说不要寄,怕遗失,先保存在您那儿,方便时我去取回。
李眉将省药检所公文的“文号”、“日期”涂改后,一份变成了三份:
原始文件:(92)药标字第85号,时间为1992年9月28日;
备案改为:(92)药标字第85号,时间为1992年4月8日;
报批改为:(92)药标字第91号,时间为1992年11月3日。
详细经过:1992年11月7日,我将环丙沙星资料交给李眉处长,李和我一起去国家新药审评中心,一年轻女同志看材料后说时间不合要求,不同意备案。我们回北抗所科研处,李眉用白色涂改液将85号文件涂改为上述两份,在顶楼走廊上复印后,于10日去审评中心。一老同志说文件怎么没有红章,李眉说下面没搞清楚,送的复印件,你先收下备案资料,叫他们马上补来。老同志说要尽快将盖有红章的文件送到,并收了资料。11日我乘飞机赶到长沙,请示林总,厂部指示找杨汉初帮助。杨说照李眉的打印,他负责去盖章,不必找吴所长和谭主任。于是李眉篡改的文件就盖上了省药检所的大红公章。11月20日由我送到北京李眉手中。假的比真的更象“真的”,因为真的文件中有一排手写内容,而假的全是打印的。
下午三点多,梁志敬等两位处长离开我家,去了市药监局。
送走两领导,我又去岳阳市劳动局仲裁科,补齐周细俭科长所要的仲裁资料。周科长说在家等就是。6月20日再去时,换了阳勇科长,说材料不见了,你再送些材料来。后又去了十多次,回答是等一段时间,9月25日阳科长说快了,回家等通知。
国家局领导在岳阳时,罗永清答应尽快处理,等他们一走,他就变了,不管了。我多次打电话给国家局,梁处长却说“我们已处理过了,你去找省局”。而省局说“厂里不处理,我们也没办法”。
2000年7月,我多次向湖南省药监局吴科政局长、候淑芬书记打电话,请求按国家局的指示处理问题。而两位领导的回复是:“岳阳市刘力群副市长、罗永清总经理不同意处理,我们也没有办法,我们没权处理”、“这个情况我们已向国家局汇了报。你找我们(指国家局)都没有用,还是去找管得着他们的地方去吧!”我又把这一情况向国家局梁志敬汇报,请求将
2000年8月,我又一次去到国家局,请求处理问题。在国家局传达室打电话给梁处长。梁说“你的问题我们已处理完了,你不要来找了,书面回复不能给,你去找省局”。我说能否见您。梁说“不行”。我说那我就只好再找局长了。梁说“不行”。
我到局长接待室,刚填完接待表,梁处长怒气冲冲地对我恕吼道:“你出来!你不属于接待对象!局长也不会见你,这是组织的意见!”并动手拖我出门。我不肯走,说局长接待日是通过中央电视台公开的,欢迎来访,你为何不让我见。这时接待室已来了4位接待人员,十多位来访者。梁怒气未消,请来了保卫处陈处长,要陈处长将我拉走。
陈处长将我拉出大门,我向他陈述了事由,陈处长深表同情,但他说他也是奉命行事,要我离开接待室。梁志敬向保安吩咐不准我进接待室,然后拉我跟他走,并和冯俊刚、陈处长商量找间房子将我单独关起来,安排如何将我遣送回湖南。见梁志敬是非抓我走不可,也不知抓到哪儿去,我害怕极了。瞄准一个机会,我又一次逃出了国家药监局的大门。
我打电话向《工人日报》哭诉了我的遭遇。蔡金和先生要我冷静,不要怕,首都是一个讲法纪的文明城市,没人敢抓一个守法的上访者。我在一张纸上写了“蔡金和先生”的字样,挂到胸前,站在人民医院急症室(卫生部对面)等待蔡先生。
十多分钟后,蔡先生来了,将我拉到人民医院的内厅,向我问清了所发生的一切,并嘱咐我不要怕,再去一趟国家局,看是否真的是这样。蔡先生带我一同走向国家局接待室。保安说领导指示不接待高纯,将我们拦在门外不让进,我与之讲理,保安讲梁处长批示不让进,动手将我推出门外,蔡先生拍了照,保安又要将胶卷拉出来曝光。蔡先生与之讲理也没有用,后要他们领导出来,才没有强行曝光。后梁志敬、冯俊刚要我们出去,找个地方谈谈。蔡先生和他们谈了近2个小时,梁说作假案情况属实,高纯举报正确,对高纯的报复违纪违法,且到岳阳处理过,处理意见也告诉了高纯本人。现在是当地政府不处理,我们也没办法等等。下午我们又去找局长,张文周副局长很重视,听完我们的叙述后,表示一定派专人调查处理,告知结果,要我回家等候消息,欢迎新闻监督。
当天我又一次找梁志敬要李眉篡改的湖南省药所公文原件,他不肯给;要复印件,他也不肯给;最后我说给个收条也行,梁志敬写了收条,蔡记者当场拍了照。梁志敬很不高兴,情绪激动,说蔡记者侵犯了他的肖像权,要求将底片给他,僵持了半个多小时,梁志敬还是让蔡记者离开了国家局。
回湖南后,我又多次给梁志敬打电话,他总是说“已处理过了,你找省局吧!不要再找我了。”或者干脆就不肯接电话。我又给省药监局吴局长,候书记多次电话,他们仍然说“岳阳市不同意处理,我们也没办法;国家局来了都没处理下来,你又不是不知道,你叫我们怎么办?你去找岳阳市刘市长和罗永清吧!”
电话打了很多,没有任何处理。9月13日我到省药监局找吴局长,正在向他反映这些情况时,秘书跑来说“吴局长不在,他不是局长”。并将我与吴局长隔开,吴局长就假此溜走开了。等了两天,吴局长不同意见我。9月14日在303室给305室的吴局长打电话,谈了近5分钟,吴局长指示我回岳阳找刘力群市长,但不肯见我,也不同意写处理意见。晚上8点多,省局樊先利主任、候书记、曹处长等领导,带领被举报单位的綦官政、胡军等四人,强行将我塞入车中,押回岳阳。
从95年到现在,我向省市、中央上访了几百次,每次都有口头处理意见,但没有处理任何实际问题。就这样,在等待国家药监局处理问题的艰难日子里,罗永清等领导对我的打击报复在不断升级,从停职反省、强迫下岗,到打成骨折,再无故除名。就这样在国家局下达明确处理意见的2000年5月25日到今天,没有处理任何问题。但罗永清等人向国家局汇报已处理了所有问题,欺下瞒上。
这样一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违法案件,因披着为集体的外衣,而得到一批官员的包庇、支持和纵容,且孳生了腐败。最后以作假者被重奖重用、升官发财,举报者被打伤致残,并被无故除名而一脚踢出厂门而告终…….
这,是我的辛酸!
这,是党的耻辱!
这,是法的无能!
今天,我再次向最讲实事求是的党和政府请求,请求严查这些药品研制作假和打击举报人的违法案件!向新闻界记者们求助,请大家来调查采访,将事件的真相公诸于众!
谢谢各位!
此致
敬礼
湖南岳阳中湘康神药业集团 高纯
二000年十月
联系邮箱:315gaochun@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