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纯简介
高检督办(2007)102号
《关于高纯案的督办通知》
高纯简介
高纯,1988年毕业于湖南中医学院。曾任中国医药工业公司岳阳中湘康神药业工程师、《中国消费者报》社等媒体特邀记者,在湖南、湖北、广东、浙江、云南、北京等地卧底调查药品注册作假、新药资料和新药证书买卖、假药制造、非法临床试验等黑幕。
1994年,因举报康神药业与湖南省药监局、国家药监局官员相勾结,在新药注册中大规模造假而惨遭打击报复:被停职反省、打伤致残(耻骨骨折移位,伤残捌级)、无故开除,扣上“诬陷领导、破坏生产”的“罪名”。
2000年10月26日,《工人日报》报道此案真相后,罗永清总经理指使人发出《致工人日报党组主编的万言书》,诋毁《工人日报》蔡金和、陈明两位记者;在公司内张贴小字报、召开“批高纯爱企业”会议,党委还出面逼迫高纯妻子与其离婚。
2006年,因举报武汉大学中南医院非法临床试验、销售假药案,被中南医院和湖北省药监局设局栽赃陷害,给高纯扣上“毁坏著名医院和教授荣誉”、“盗窃医院财物”等“罪名”。
2003年4月,因起诉国家药监局官员失职渎职、包庇纵容、参与新药研究作假等事实后,被禁止参加执业药师的考试认证,禁止在医药领域就业,诬陷高纯起诉国家药监局是“与政府作对、与国家为敌”,是“神经病”,身份证内嵌入不良信息而备受欺凌,至今受到社区、街道、信访局、驻京办、公安的全方位监控。
高纯对国家药监局行政诉讼一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定为不予受理、驳回上诉。裁定书号为:(2004)一中行初字第305号、(2004)高行终字第184号。多次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诉,至今没有结果。在国家药监局郑筱萸局长失职渎职等,2007年被判处死刑16年后,仍然得不到公正判决。
高纯从1994年到2007年长达13年的调查分析,揭示了中国新药泛滥、药价虚高与国家药监局郑筱萸局长等一批官员腐败相关联,并于2006年11月发表了《我的中国梦—期待国家药监局能直视存在的问题,尽快拨乱反正,真诚地为人民服务》。
2005年郑筱萸案发免职,2007年对外公开双规并判处死刑,国内外媒体广泛报道高纯事件。高纯被中央电视台、凤凰电视台、南方报系、学习时报等电视台、报刊杂志、网络广泛报道关注。评为中央电视台2006年度3.15红黑榜“质量先锋”、 2007年十大健康英雄、2007年法制新闻人物候选人、2007年中国最具影响力人物候选人、2007年中国魅力50人候选人、2008年感动中国候选人等。
随着媒体的大规模报道,高纯的人身安全受到了更严重的威胁,隐姓埋名求生存。虽躲过数次陷害,但还是被岳阳市驻京办多次非法拘禁和遣送回原籍岳阳监视居住。
李鹏、朱镕基、温家宝三任总理都对高纯案件有过批示,贾春旺总检察长于2007年指示落实政策,最高人民检察院在2007年6月5日,还下发了“高检督办(2007)102号《关于高纯案的督办通知》”,要求为高纯平反昭雪。
高纯无数次去北京,请求按《高检督办通知》落实政策时,官员们都说“高检不可能为高纯下达督办通知”,每一次都被非法截访、非法拘禁、遣送回原籍岳阳。2010年1月9日在北京,高纯被跟踪的岳阳市信访局、驻京办、公安局的周翔等官员非法拘禁、殴打折磨致两肺淤血、胸腔积液、急性心肌梗死、两次休克,在北京天坛医院、阜外医院作了抢救性心脏手术才得以活命。
2022年10月,岳阳市政府才承认《高检督办通知》在岳阳市检察院“确有存档”;2023年6月,湖南省检察院才承认高纯出示的《高检督办通知》复印件是真的。
湖南省检察院以“对上不对下、保密法规、职能变换”等为幌子,拒不告知、复制督办结果,继续忽悠、欺骗,甚至诬陷高纯为“非访”。2023年7月17日,省检莫宏伟处长,叫来芙蓉区马王堆派出所蒋有斌副所长,用手铐铐走高纯,继续对抗最高人民检察院。
2023年9月,高纯再次前往北京,向最高人民检察院、中纪委,继续反映高纯案件,请求肃清郑筱萸余毒,落实“高检督办(2007)102号《关于高纯案的督办通知》”,为高纯平反昭雪。
2007年,高纯创建《中国质量先锋网》31577315.com,任该网站站长。
电话:18975061963
微信:15574841963
Q Q:504874178
网站:www.31577315.com
在线客服
人民尊敬的殷正高副市长给市委、市政法委的信
尊敬的岳阳市委领导、市政法委领导:
您好!
我是殷正高。今书此信,意在向您控告岳阳楼区公安干警违规执法、野蛮执法,严重侵害公民合法权益。
事情经过:
晚上两桌客人。7点左右结束,走出酒店时,突然涌出多名不明身份的人,声称要带走张超群和老邓。
我问:你们是哪里的?对方答:岳阳楼区公安局的。我说:请出示执法证件。对方拒绝。在我的一再要求下,有一人掏出证件晃了一下,根本不可能看清。我说:请问贵姓?让我看看你的证件?他恶狠狠地说:你有什么姿格看!我说:不让看证件,谁知道你们是什么人?双方发生争吵。这时,他们强行架着张超群和老邓,按下头,塞进轿车。
两个多小时后,张超群给我打电话,要我到楼区公安局接他。见到张超群和老邓。我说:来岳阳受惊了,给你们拍个照片作纪念。这时,几个便衣蜂涌而上,抢我的相机,把我按倒在地,我拼命挣扎,并喊:别打人!米学庭老人大喊:他有心脏病!你们不能这样搞!这伙人毫不理睬,米老便掏出相机拍摄,一干警冲过来,大吼:不准拍,再拍就砸掉你的相机。这伙人夺走我的相机后扬场而去。我今年69岁,患高血压多年,天天服降压药,心脏有毛病,加上气愤,心跳加快,躺在地上不能动弹。陈碧波叫来120急救车,送二院。医生做完检查后要给我打针治疗。我说:不用治疗。让我休息一下就会正常。
半个小时候后,陈碧波等人扶我从急救床下来时,觉得右脚很疼痛,发现踝部内侧肿了一个大包,发青。至今五天了,仍然是肿的,可见青色淤血(14日早上市委门口左右两旁的10个多工作人员都看到)。这显然是抢夺相机时被人踢伤的。左手胳膊肘部擦破皮,衬衣上有血迹,至今有疤痕。
8点35分,市公安局信访科肖科长听取我的陈述后,马上去向主管领导汇报,让我在他办公室坐等。9点20分,肖科长告诉我:已通知楼区公安局有关人员9点40分到市局开会……11点,最迟下午将把情况告诉我。并让我留下电话。今天已是18日,市公安局没有任何信息。个中原因不得而知。我只好给您写信。
在
一、在正常情况下,公安干警执法必须主动出示时相关证件,这是国家法规的要求。岳阳楼区公安干警为什么要违背规定?特别是当我一再提出要求后,为什么仍然拒绝?他们野蛮执法,有损公安干警的正面形象,影响恶劣,伤害了民心。
二、公民有监督人民警察的权力。这伙不明身份人对张超群、邓亚龙采取绑架手段时,我录了相。他们害怕我曝光,蓄意要抢夺我的相机。我的身体受伤害,正当权益受侵犯。五天了,他们毫不反思,毫无悔过,抢走的相机拒不交还。这究竟是仗谁的势?楼区公安局的某领导对陈碧波说:我们是执行省公安厅的指示。我认为,省公安厅指示楼区公安找张超群问话,不管张有无问题,张和我都得配合,如防碍干警执行公务,干警将依法强制执行。我懂这个规矩。现在的问题是:岳阳公安执法时不出示警官证,野蛮执法,伤害无辜,难道也是省公厅指示的吗?
24年多来,我一直是被有关部门严厉监控。我并在乎。我虽不是驯民却是良民。我是共产党员,我一贯遵纪守法。24年多来,我都是在宪法允许的范围内,公开的活动,无半点不良记录。有关部门硬要罗织罪名,加害于我,我也无所畏惧。这次,我会寻求法律保护,会依法维权,逐级上访,直至问题公平公正解决。
今天给您写信,实出于无奈。如您能不偏信公安的一面之词,倾听受害人陈情,明了真相,还我一个公道。则谢天谢地矣。
顺颂
政祺
殷正高 2013年6月18日
电 话:13907306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