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纯简介
高检督办(2007)102号
《关于高纯案的督办通知》
高纯简介
高纯,1988年毕业于湖南中医学院。曾任中国医药工业公司岳阳中湘康神药业工程师、《中国消费者报》社等媒体特邀记者,在湖南、湖北、广东、浙江、云南、北京等地卧底调查药品注册作假、新药资料和新药证书买卖、假药制造、非法临床试验等黑幕。
1994年,因举报康神药业与湖南省药监局、国家药监局官员相勾结,在新药注册中大规模造假而惨遭打击报复:被停职反省、打伤致残(耻骨骨折移位,伤残捌级)、无故开除,扣上“诬陷领导、破坏生产”的“罪名”。
2000年10月26日,《工人日报》报道此案真相后,罗永清总经理指使人发出《致工人日报党组主编的万言书》,诋毁《工人日报》蔡金和、陈明两位记者;在公司内张贴小字报、召开“批高纯爱企业”会议,党委还出面逼迫高纯妻子与其离婚。
2006年,因举报武汉大学中南医院非法临床试验、销售假药案,被中南医院和湖北省药监局设局栽赃陷害,给高纯扣上“毁坏著名医院和教授荣誉”、“盗窃医院财物”等“罪名”。
2003年4月,因起诉国家药监局官员失职渎职、包庇纵容、参与新药研究作假等事实后,被禁止参加执业药师的考试认证,禁止在医药领域就业,诬陷高纯起诉国家药监局是“与政府作对、与国家为敌”,是“神经病”,身份证内嵌入不良信息而备受欺凌,至今受到社区、街道、信访局、驻京办、公安的全方位监控。
高纯对国家药监局行政诉讼一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定为不予受理、驳回上诉。裁定书号为:(2004)一中行初字第305号、(2004)高行终字第184号。多次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诉,至今没有结果。在国家药监局郑筱萸局长失职渎职等,2007年被判处死刑16年后,仍然得不到公正判决。
高纯从1994年到2007年长达13年的调查分析,揭示了中国新药泛滥、药价虚高与国家药监局郑筱萸局长等一批官员腐败相关联,并于2006年11月发表了《我的中国梦—期待国家药监局能直视存在的问题,尽快拨乱反正,真诚地为人民服务》。
2005年郑筱萸案发免职,2007年对外公开双规并判处死刑,国内外媒体广泛报道高纯事件。高纯被中央电视台、凤凰电视台、南方报系、学习时报等电视台、报刊杂志、网络广泛报道关注。评为中央电视台2006年度3.15红黑榜“质量先锋”、 2007年十大健康英雄、2007年法制新闻人物候选人、2007年中国最具影响力人物候选人、2007年中国魅力50人候选人、2008年感动中国候选人等。
随着媒体的大规模报道,高纯的人身安全受到了更严重的威胁,隐姓埋名求生存。虽躲过数次陷害,但还是被岳阳市驻京办多次非法拘禁和遣送回原籍岳阳监视居住。
李鹏、朱镕基、温家宝三任总理都对高纯案件有过批示,贾春旺总检察长于2007年指示落实政策,最高人民检察院在2007年6月5日,还下发了“高检督办(2007)102号《关于高纯案的督办通知》”,要求为高纯平反昭雪。
高纯无数次去北京,请求按《高检督办通知》落实政策时,官员们都说“高检不可能为高纯下达督办通知”,每一次都被非法截访、非法拘禁、遣送回原籍岳阳。2010年1月9日在北京,高纯被跟踪的岳阳市信访局、驻京办、公安局的周翔等官员非法拘禁、殴打折磨致两肺淤血、胸腔积液、急性心肌梗死、两次休克,在北京天坛医院、阜外医院作了抢救性心脏手术才得以活命。
2022年10月,岳阳市政府才承认《高检督办通知》在岳阳市检察院“确有存档”;2023年6月,湖南省检察院才承认高纯出示的《高检督办通知》复印件是真的。
湖南省检察院以“对上不对下、保密法规、职能变换”等为幌子,拒不告知、复制督办结果,继续忽悠、欺骗,甚至诬陷高纯为“非访”。2023年7月17日,省检莫宏伟处长,叫来芙蓉区马王堆派出所蒋有斌副所长,用手铐铐走高纯,继续对抗最高人民检察院。
2023年9月,高纯再次前往北京,向最高人民检察院、中纪委,继续反映高纯案件,请求肃清郑筱萸余毒,落实“高检督办(2007)102号《关于高纯案的督办通知》”,为高纯平反昭雪。
2007年,高纯创建《中国质量先锋网》31577315.com,任该网站站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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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亟待破解监督困局
2013-09-23 宋赵来
中共十八大后,面对纷繁复杂的改革局面,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顺应民意,高调反腐,大力肃贪。当前腐败形势极为严峻,情况相当复杂。但凡腐败猖獗吏治败坏,不外乎两种情况,一是行之有效的措施没有实施,二是没有找到行之有效的措施。在当前,后者显然居于主要地位。
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没有实权的监督形同虚设,更易导致腐败,这对中国既是现实的写照,也是近年来腐败猖獗的深刻教训。
人大要切实行使监督职能
人大是最高权力机关,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最高权力,人大监督是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对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国家法律实施情况进行的监督。目前人大制度越来越完善,监督机制越来越健全,但离宪法赋予人大的权限和地位仍有一定距离,人大的监督仍缺乏必要的政治资源、法律程序和权力配置加以保障。作为监督主体,人大代表的作用不可替代,人大代表监督的意识和动力也直接关系到监督的效果。有代表从1954年的第一届人代会到第十一届人代会,50多年来,以从没投过一次反对票为荣,如此履职,算不算失职?
作为监督机关,不应出现自己监督自己的情况,即不能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但现实是人大代表中官员比例偏高。据统计,人大代表中各级官员占70%左右,而工人农民比例却较低。《南方周末》记者统计五届至十届全国人大代表相关数据发现,自五届人大以来,工人农民成分逐年递减,从1655人减少到551人。与此对应的是精英人士剧增,比例越来越大,弱势集团却发声缺失。
国务院各部门和“两高”,都是人大产生,接受人大的询问、质询、问责和罢免,但现实情况是没有形成常态化,即便有官员被人大免职,也都属发现贪腐后的“事后追认”。
2006年8月27日全国人大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该法已于2007年1月1日正式生效实施,至今已有多年。从多年的实践看,它有力推进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丰富了法律体系,在监督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这个监督法仅限于常委会监督,存在先天不足。而且从人大层面出台的监督法律看,人大对常委会监督没有涉及,人大各专门委员的监督权也没有涉及,人大对军队的监督还是空白,对预算监督还比较软,对政府债务、预算外资金、非税收入监督法没有规定,对本不能游离于监督之外的垂直机构也没列入,而以上很多领域却往往是腐败和违法乱纪的多发区。
现有制度监督效果未如人意,有的制度如弹劾、质询、罢免、否决,在现有条件下有时不能、不敢也不会使用,一些制度形同虚设。各级人大有弹劾的职能,但在目前环境下,几乎不会被行使。人事权掌握在组织部门手里,而不在政府手里,人大要罢免也需要纪检监察部门的配合,需要由后者提议才能行使,人大的监督职能由此被削弱。
信访问题的根源在哪里
作为人民监督的重要途径和形式,信访制度发挥了一定作用,但也存在不少弊端,监督效果有限。
据报道,福建省寿宁县原信访局长柳乃华,做了10年信访局长,但他做梦都没想到,自己退休后也会走上上访之路。他的女儿在厦门突然坠楼身亡,他认为女儿是被人杀害,但警方认为是自杀,柳乃华等人随后到厦门市政府等单位下跪上访。普通百姓上访不是新鲜事,但作为信访局长,竟然也要下跪上访,这让一般上访的群众情何以堪?由此可见信访制度存在的问题。
某些地方和部门的官员专横跋扈,公然践踏正义和人权,结果酿成了大量矛盾和纠纷,腐败丑闻不断,一些非常明显的冤假错案长期得不到纠正。民主法治不健全,权大于法,是信访的根源。
现在信访走的是行政途径,希望上级和青天大老爷匡扶正义,救民于水火,但完全依赖行政途径解决问题是不现实的。因为信访机构不是职能部门,没有权威性和解决矛盾的资源,只是中转机构和协调机构,最后还是要转到党政职能部门解决,有时只有越级上访才能解决问题。但寄希望于上级,从精力和时间上看上级政府面对大量的地方政府,是无力处理每一个问题的。上级官员有时候亦不愿得罪官场同僚,一些事情来回推诿扯皮,最后不了了之。有信访机构负责人非常干脆地说,我们的工作就是“哄骗拖”,其他我们也干不了。而且信访机构众多,臃肿懒散,这与精简政府机构、建设廉价政府的大方向不符。我们建设的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律应该成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重要及最终的底线和准绳,信访制度寄希望于行政机构和长官意志,与依法治国背道而驰,其存废问题值得思考。
维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为什么重要
权力自下而上授予,权力受到约束和制衡,保证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这才是解决矛盾和惩治腐败的可行性选择。
《中国的反腐败和廉政建设》白皮书指出:“在鼓励公民举报腐败案件的同时,国家重视维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中国的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都对保护举报人作了明确规定,对举报人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泄露举报人身份或者将举报材料、举报人情况透露给被举报单位、被举报人,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进行惩处。”但是这些仅系零散的规定,不成制度体系,缺乏权威性。
实名举报对反腐败非常有利,但泄露举报人信息时有发生,甚至有刚举报,举报人信息和材料即转到被告人手中的情况,说明目前还没有形成严格的保密制度,导致很多人不敢实名举报。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事情屡见不鲜,说明对打击报复者的处罚不够严厉,没有强力震慑作用。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统计,全国每年发生的证人、举报人致残、致死案件,从上世纪90年代每年不足500起,上升到现在每年1200多起。改革开放30年评出的10位反腐名人中,有9个遭到报复。2013年4月16日,江苏徐州一对夫妇实名举报村支书遭杀人灭口,这是举报小人物遭此祸端。而举报省部级高官前河北省委书记程维高的郭光允,也曾被开除党籍、失去工作、被劳教,家人多人被牵连,名誉受到严重损害。
因近期出版《闲来笔潭》而备受关注的原中纪委书记吴官正,任职期间曾查判郑筱萸案。郑筱萸是改革开放以来因腐败案件被执行死刑的第四名省部级官员。但作为最直接的举报者高纯,竟然经历了12年的举报生涯,饱受打击折磨。据《新民周刊》报道,从1995年开始,在长达11年时间里,他至少向国家药监局寄送挂号信100多封、特快专递42封、电子邮件400多封,发送电报两次,拨打电话500多次,去访21次,其中8次是在局长接待日。李鹏、朱镕基、温家宝三任总理对他的举报材料作过批示,材料就放在郑筱萸的办公桌上。但高纯的结局是什么?他被强制停工下岗,被打成骨折,被扫地出门。而且他现在居然还生活在为生计奔波的无助流浪中:没有固定工作、没有固定居所,还在遭受着来自药监药品行业的排挤和封杀以及来自某些人的人身安全威胁。
根据刑法规定,报复陷害罪、打击报复证人罪情节严重的,最高刑期为七年,而且门槛过高。我国法律没有对恐吓举报人的行为进行界定,而这在很多国家都是严重的刑事犯罪。为了能有效地保护举报人,应尽快制定专门保护举报人的法律,加强对举报人的事前、事中保护和事后救济。资料显示,我国台湾地区2000年通过了《证人保护法》,对证人保护的规定非常详尽,不仅规定了对证人的保护(包括人身、财产、亲属保护),还有对证人的补偿规定(如误工工资和相关费用的补偿),以及对证人的豁免权制度(如对配偶、亲属、亲近关系的起诉,证人有权拒绝出证),等等。香港在《证人保护条例》尚未制定之前,署名举报只有30%左右,条例制定之后,由于有力法律的保护和强势独立反腐败部门的存在,公众署名举报不断上升。
媒体监督必不可少
2013年4月以来,人民网、新华网、中国网络电视台、中国网、新浪网、搜狐网、网易网等主要网站推出网络监督专区,举措新颖,虽然还是原来的举报途径,但效果非常显著。据了解,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土资源部等五部门官方举报网站日均浏览量增加了两倍多,网民举报数量和举报受理数量增加近一倍。像这样的具体措施如果多出台,相信反腐工作会迅速推进。
而与此相关的媒体监督必不可少。媒体监督尽管作用越来越大,但仍存在很多体制性弊端亟待破解。翻阅近几十年的腐败案件,无论程维高案、刘方仁案还是今天的山东省副省长黄胜案,再到政治局级别的陈良宇和薄熙来案,一个非常明显的特点是:无论他们如何臭名远扬和劣迹斑斑,案发前,当地任何媒体包括电视台和报纸,全都是歌功颂德的吹捧之词。
虽然传统媒体不尽如人意,但网络媒体却大显身手,在反腐中成为一股迅速崛起的力量。十八大前后,杨达才、雷政富、郑北泉、周伟思、单增德、吴红、郑州“房妹”、陕西“房姐”等相继因网络曝光引发强烈关注而迅速被立案调查或被免职。微博、论坛和博客正成为网络反腐的重要手段。但不容忽视的现实是,网络上海量的举报信息,大多数迅速消沉、无果而终、无人处理。如何将网络反腐制度化、法治化是未来的重点。
网络反腐,国外很少,而国内很多,原因在于体制内渠道不畅,效果较差,无法满足需求。将网络反腐和体制反腐规范化、制度化是过去的一个盲区,今后应尽快完善并有效对接。
不能留下监督真空
一些高官和一把手实际上处于“没人管”的状态。某前县委书记因为贪污受贿被判刑,他说从名义上讲,对一个县委书记有八种监督,但到了我这儿实际上就只有一种监督,即自我监督,而自我监督往往是最靠不住的。一些县委书记在当地其实就是土皇帝,除了外交和国防,几乎没有管不了的事情。山东泰安原市委书记胡建学说:官当到我这一级,就没人管了。广西桂林原市委书记李成龙说:我的权力太大,监督机构对我形同虚设。江西省原副省长胡长青说:我当上副省长以后,天马行空来去自由。
政治生态链的监督有缺陷。监督者有时不受监督,留下监督真空,在监督链条中出现断层,结果反而不能进行更有效的监督。要建立交叉循环的监督体系,使每一个监督者同时成为被监督者。
当前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加上民主传统较少,公民的监督意识比较薄弱,这使得监督主体处于虚位,监督效果不理想。如何提高国民参政监督意识和积极性便显得特别重要。监督必须是有实力的监督,如果监督的主体太弱,力量太小,则效果十分有限。本来的下级监督上级,变成了上级监督下级。民监督官变成官监督民,民主监督权力变成权力监督民主。
监督必须没有禁区。监督必须是全面的。如果监督出现不可触及的领域和人,那就会使腐败留下藏污纳垢的避难所。近来查处的腐败案件,腐败官员的配偶、子女和亲戚、身边工作人员往往成为腐败的同谋,所以他们也应是反腐败的监督客体。
监督滞后于实效也是突出问题。一些官员边腐败边违法边提拔,这种现象已持续多年。当前查办案件千千万,查处贪官万万千,但有没有追究领导用人失察之责?答案是没有。在近年的公开报道中几乎找不出因为用人和监督管理责任被追究处理的典型。回首当年,刘青山、张子善案发后,河北省委副书记马国瑞、河北省省长杨秀峰分别代表省委、省政府作检讨,刊登在《人民日报》上;河北省委书记林铁妻子弓彤轩的《检讨我接受刘青山、张子善礼物的错误》,也刊登在《人民日报》上。再看一看现在,真是别有一番滋味。
(作者系美国华人人文社科教授协会会员)